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货款、借贷 > 正文

网络借贷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19-11-08 22:59:08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事务所

  1、 资金来源难以审查

  P2P网络借贷的资金来源于持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这些资金一般情况下是从正当渠道而来的。但是也不能排除其来源的非法性,同时P2P网络贷款平台往往也缺乏对资金来源审查的手段。因此,这些网络平台就有被用作洗钱工具或者从事高利贷的风险。

  2、借款人个人信用风险较大

  目前,各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进行交易撮合时,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熟人评价等信息评价借款人的信用。一方面,此种证明信息极易造假,给信用评价提供错误依据;另一方面,纵然是真实的证明材料也存在片面性,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客观的信用评价

  3、运营模式不当易踩非法集资的红线

  当前,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采用的债权转让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女士表示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存在非法集资的影子,须谨防风险。

  部分平台采取的债权转让模式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债权转让活动,使得平台成为资金往来的枢纽,而不再是独立于借贷双方的纯粹中介。债权转让是通过对期限和金额的双重分割。将债权重新组合转让给放贷人。其实质是资产证券化。这种模式很容易被认定为是向众多的,不特定的理财人吸收资金,这就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极为相似了。

  4、沉淀资金安全性低

  P2P网络贷款平台涉及大量的资金交易,由于借贷资金并不是即时打入借贷双方的账户,会产生在途资金数。额巨大的在途资金是由贷款网站掌控的。如果网站开立第三方账户代为发放贷款。则在网站内部控制程序失效、网站工作人员疏于自律或被人利用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5、贷后资金用途难以监管

  资金贷出后,如何保障借款人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资金,而不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贷后资金追踪问题也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网站仅仅充当的是追款者的角色,且若单笔小额贷款数额小,追款成本也难以弥补

  6、借贷双方金融隐私权无法有效保护

  P2P借贷网站为借贷双方提供了发布借贷信息的平台。一般网站都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财产信息,一方面为贷款人提供选择借款人的凭据,另一方面也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若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借款人提供给网站的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个人隐私泄露,借贷人的隐私权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