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货款、借贷 > 正文

担保有哪些形式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1-06-15 22:19:54

 1、保证人。保证人应当具有代债务人偿还借款的经济实力,由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根据《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保证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下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保证人:
  ①国家机关(国务院专门批准的除外);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实业单位、社会团体;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④公司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企业;
  2、抵押、质押。(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①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③林木;
  ④航空器、船舶、车辆;
  ⑤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
  (3)以下几类财产不能抵押:
  ①各级国家机关的财产;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实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