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货款、借贷 > 正文

无借条的债务如何界定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1-10-28 18:20:00

债务没有借条的,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可以提供其他债权凭证,证明债权的存在,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法院支持其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