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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费谁出?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2-05-25 16:32:12

诉讼费用规定是由原告先行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当然胜诉方自愿承担也是允许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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