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如起诉材料完整适格,一般当日可办理立案手续。
(二)交费——案件受理后原告或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预交诉讼费或申请人。
(三)审理——案件受理后移交审判庭处理,由审判庭通知对方当事人应诉、排期开庭。
(四)宣判——案件在开庭审理后,审判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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