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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丢了,拍照的欠条有用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2-11-28 09:56:59

欠条丢了,拍照的欠条没有用。拍的照片属于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证据相印证,比如转账记录、录音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欠条与借条有如下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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