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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需要什么条件成立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8-23 14:01:30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为了确保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首先,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愿的基础之上,属于自愿性质的行为;其次,用于借贷的资金必须来源于出借人自己所有或者享有实际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吸收他人资金后再进行出借或放贷;最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非法的民间借贷被明确禁止,包括不得从事吸收他人资金后再进行转手放贷等违法活动。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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