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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案件起诉后强制执行需什么条件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4-18 14:58:43

借贷案件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即法院作出的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确认了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次,债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比如文书规定债务人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还款,到期未还,债权人就可申请。

再者,申请执行的期间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一般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后,申请人需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及相关材料。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多笔还款无约定时,还款顺序有以下规则:

首先,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若几项债务均到期,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其次,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当事人无约定时,抵充顺序为: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

例如,甲向乙借款多笔,还款时未约定顺序,先到期的债务应先还;若同时到期,按上述其他规则确定顺序;还款额不够还清所有债务时,先还追债花费,再还利息,最后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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