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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按合同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2-14 15:40:34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0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虽然从表面上看,贷款人借款的最终目的是收取利息和本金,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用途似乎和贷款人的利益并无直接的关系;但是在实际中,借款用途与借款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就会使原先贷款人预期的收益变得不确定,增加了贷款人的借款风险,最终导致借款难以收回。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就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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