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要怎么写才有效合法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19-04-03 22:57:39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签订的合同未必是有效的。新的司法解释第14条,在坚持《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认定原则的基础上,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对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制与完善,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五种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例如:某公司以年6%利率从银行贷款,再以年10%的利率转借给他人,如果借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款项是从银行贷出的,那么该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例如:某公司以年10%利率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再以年15%的利率转借给他人,赚取息差,如果借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款项是从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其单位职工集资来的,那么该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例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赌博、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举债的,该借款合同无效。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例如:因非法男女关系而发生的“包养费”“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即使以借款合同、保证书、借条、欠条等形式为债务人所确认,但该债权债务关系无效。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订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例如:某公司以年6%利率从银行贷款,再以年10%的利率转借给他人,如果借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款项是从银行贷出的,那么该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例如:某公司以年10%利率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再以年15%的利率转借给他人,赚取息差,如果借款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款项是从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其单位职工集资来的,那么该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例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赌博、贩毒、走私等违法犯罪举债的,该借款合同无效。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例如:因非法男女关系而发生的“包养费”“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即使以借款合同、保证书、借条、欠条等形式为债务人所确认,但该债权债务关系无效。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利益订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