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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按揭购买的注意事项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0-02-25 18: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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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转按揭贷款,是指房产卖方将其已抵押给银行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且尚未还清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由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按揭/抵押贷款,赎出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并由买方来偿还现按揭/抵押贷款的业务。

当你决定购买房子时,买卖双方需共同签署《临时买卖合约》。这时,业主一般要求买家支付楼价的5-10%作为临订,并于签《临时买卖合约》之日将订金如数转交业主。

  买卖双方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之后,便可拿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到房管局测绘所晒图,该步骤主要为制作新的房产证。(约需要3个工作日)

  如果是要求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家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税单、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如果原业主是按揭贷款的,则买家必须到同一家银行办理转按揭手续。(约需5-10个工作日)

  银行按揭办好之后,交易双方备齐所需缴交的资料到房管局交易所收件窗口申请登记。所需资料如下:广州市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各复印四份);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两份);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需提交共有证)(各复印四份);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计算);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各复印一份)。交易所收件后进行收件预审及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房管局开具的受理回执上有注明查税日期,一般在递件后约7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查税),并对该物业进行估价工作。此时,房管局要求买家在当天交付不少于楼价的20%房款给予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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