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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买卖合同怎么公证?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0-11-30 20:21:00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如下审查:

  (一)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二)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三)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四)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五)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六)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七)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八)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3、公证员在进行完上述八项初步审查后,认为都不存在问题,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填写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

  公证员履行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以及所有的陈述都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公证员经过调查发现有虚假材料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而且所交的公证费也不予退还。当事人接受的,公证处正式受理买卖双方的公证申请,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对于交易房产的坐落、建筑面积、建筑年代、权属状况、交易金额、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时且要逐向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且没有任何异议,如果对于其中的任何一项持有异议的都要暂停公证程序,等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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