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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1-09-16 18:14:57

购房合同的公证需要买卖当事人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的证明。如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的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者侨办所出具的身份的证明。
  2、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也可以是国有土地的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对于期房)。
  5、建设工程的规划的许可证(对于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的权证和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对于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的合同(商品房的首次交易)或者房屋的买卖的合同(进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该提供上级的主管部门开具的批准购房的书面的证明,事业单位则需要提供上级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购房的书面的证明,集体企业则应该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购房的相关决议,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则应提供董事会的同意购房的相关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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