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房产纠纷 > 正文

房产交易合同主体有哪些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3-07-19 18:23:20

房产交易合同主体包括买受人和出卖人。买受人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

三、经所房产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

四、房产的质权人或留置权人。

五、人民法院。

六、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

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