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房东出还是租户出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3-05 19:10:28
如果业主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上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的,这种约定只在业主与租客之间有效。若租客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则业主不用承担交纳物业费的责任;若租客拖欠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对租客拖欠的物业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业主要将交纳物业费的责任转移给承租人,则需得到物业公司的同意,否则,业主无法免除承担交纳物业费的责任。
另外,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物业费的承担者,但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承租人实际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物业费仍应由业主承担。如果业主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支付欠缴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租房合同中如果明确指出由哪一方来缴纳,这一方需承担缴纳义务,没有明确的,由房东缴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物业管理用房是否能擅自出租
物业管理用房不可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是给物业管理单位用于本服务区域内的办公或保洁保安电工住宿使用的,不可以擅自出租,有剩余要出租租金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公司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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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物业费的承担者,但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范围内的,承租人实际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物业费仍应由业主承担。如果业主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支付欠缴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租房合同中如果明确指出由哪一方来缴纳,这一方需承担缴纳义务,没有明确的,由房东缴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物业管理用房是否能擅自出租
物业管理用房不可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是给物业管理单位用于本服务区域内的办公或保洁保安电工住宿使用的,不可以擅自出租,有剩余要出租租金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公司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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