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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定金不买了能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11-08 10:07:27

当然可以选择退房,然而在此过程中通常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购房人因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相关政策调整等成为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因素以及开发商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其被迫提出解除购房合同时(例如开发商未能按规划建设房屋,亦或延迟交房超出合同约定时限),购房人有权根据购房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予以解约,而且在此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此外,您还可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充分协商以达成解除购房合同的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房人无合法或合同事先约定的解约权利,那么此时解约视为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们建议您通过以下途径来妥善处理困境:

1.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中是否对类似情形有所约定,也就是明确是否赋予了购房人此时解除购房合同的权利;

2.积极与开发商展开和解谈判。

若购房人于支付款项等环节确实面临困难,通过保持良好沟通,同时向开发商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用(包括开发商已支付的所有印花税等人头费等支出)或违约金,多数开发商都是愿意协商解决问题,同意解除购房合同的。

总而言之,购房者能否成功退房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定或合同预先设定的退房条件,而非单凭是否缴纳全额或部分房款作为决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定金能否予以退还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由于开发商方面的过失行为,如未能获得预售许可证书或者房屋本身存在着严重的质量缺陷等状况,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是有权利向其提出要求,将所缴纳的定金翻倍返还的。然而,倘若主要责任在于您个人,并且在购房过程中发生了任何变化导致您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则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无法被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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