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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应注意什么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0-09-22 21:04:56

约定明确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合同的关键,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也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一项权,用人单位对此应充分重视并灵活运用。设置录用条件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

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

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试用期届满前,企业必须对试用期的员工去留做一个选择,如果不太符合录用条件的,需要按照“从严控制”原则,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慎重决定试用期内是否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为避免风险,提供专项培训前可提前终止试用期。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把握好时机。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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