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虎门律师 ~ 严驰律师
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房产纠纷
货款借贷
刑事辩护
婚姻劳动
民事经济
顾问非诉
事务所公告
联系律师
虎门严驰律师
咨询手机:
139-2686-2279
在线微信:微信号就是手机号
栏目最新
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给怎么办?
离婚后的抚养费怎么算
劳动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具有的特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是什么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关系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您的位置:
首页
>
虎门律师
>
婚姻、劳动
> 正文
没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0-12-16 20:18: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虎门律师
、
东莞虎门律师
、
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上一篇:
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怎么办
下一篇:
怀孕离婚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