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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1-12-30 16:09:55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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