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二)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三)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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