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婚姻、劳动 > 正文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2-02-21 17:23:41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果有以下情况,当事人是不能通过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