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婚姻、劳动 > 正文

起诉离婚的流程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3-07-26 22:06:23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