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婚姻、劳动 > 正文

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3-12-26 15:58:42

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可不可以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可不可以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可不可以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可不可以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不可以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因此,以分居为理由主张离婚的,须是由感情不和所致,如果因工作、求学、就医等客观原因造成夫妻双方两地分居,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样的离婚诉求也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分居,必须达到分居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不间断的。

夫妻分居满两年要有证据来证明。

总之,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是不是可以”,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判断的一个标准而已,最后是不是可以不是不是可以离婚,还得由法官综合考虑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且有无和好可是不是可以的情形。所以,分居满两年并不一定就是不是可以离婚。
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