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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1-11 21:15:4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起诉离婚判离的情形有:

  1.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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