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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7-02 21:01:11

 一、起诉离婚需要带些什么证件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证件和证据材料,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

  1.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详细陈述离婚请求及理由。

  2.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3.若结婚证因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当事人应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以证实双方确为夫妻关系。

  4.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例如: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二、起诉离婚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将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的途径,并明确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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