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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不想离怎么办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7-15 16:35:11

若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签署离婚协议,亦或是该协议签署后,有一方不愿遵守,那么便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主要流程便是提起诉讼离婚。在此过程中,应首先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所在法院提出申请,如若被告居留在其他地方超过一年以上,也可在该地区的法院进行诉讼请求。

此外,若被告行踪不定、正在服刑或被关押等原因无法出庭,且时间超过了一年,则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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