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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9-09 10:36:56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为了能够提供更有利的保护,让子女在和谐、温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其实是一种合理且必要的选择。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我们首先应关注并确保孩子的情感需求得到满足,确保其身心健康,同时尊重并维护孩子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应该审慎考虑并衡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众多因素。

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对子女的全面照顾与关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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