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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精神病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9-24 15:38:36

在女性患者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境之下,有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依据众多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若女方所患病症对其养育子女的精力产生了严重影响,而男方则具有更为优越的抚养条件,那么子女被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便会相应增加。

然而,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必定会全面顾及到子女的权益,其中包括子女的年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等。倘若女方的病情尚属轻微,并且存在其他亲属可以协助照料子女,同时女方亦能为子女营造出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并给予足够的关爱,那么将子女判归女方抚养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女性精神病患者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如患者病情、抚养条件等。若女方病情影响抚养,男方条件优越,子女可能判给男方。但法院首要考虑子女权益,包括年龄、意愿和父母抚养能力。若女方病情轻微,有亲属协助,能提供稳定关爱环境,子女也可能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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