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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给办理离职如何办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10-16 14:58:16

在您与雇主签订之合同期满失效之后,若未能完成续订,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法律上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之情形。

在此情况下,该司理应为您按照正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如遇企业对此予以拒绝,您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期限以及其当月的实际工资水平。然而,如若我们讨论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关于您提及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三倍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倍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三倍的标准,那么也将以这个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届满时,劳动者明确表示不续签则无需写辞职申请,合同自动终止。除非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拒绝续签,需支付经济赔偿金。其他情况下,无需支付补偿金,但需结算薪资、开具终止证明并办理人事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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