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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结清工资的时限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12-12 16:34:15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立即且一次性地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没有特定的“几日内”的缓冲期。

  这意味着,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那一刻起,用人单位就负有支付劳动者全部应得工资的法律义务,且此支付行为必须一次性完成,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拖延或克扣。
     1.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的时效,主要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于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3.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一般情况下不应主动审核仲裁时效问题,除非对方当事人当庭提及。

  4.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劳动仲裁委员会可能会主动审核仲裁时效,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律条款布局上的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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