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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约有补偿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2-19 15:21:57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约,分不同情况: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合同有定期培训机会,续约时取消该福利,员工拒绝续约,单位要支付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你工作满八年,单位应支付八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保问题:如果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一般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单位补缴。若因单位未缴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比如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等,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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