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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能诉讼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2-25 15:08:48

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确实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寻求离婚。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即使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要另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院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若存在这些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一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

  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离婚证据;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存在家暴等情形,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制作的书面材料以证明家暴事实,并要求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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