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婚姻、劳动 > 正文

离婚协议书只有一方签名有效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3-28 14:33:53

离婚协议书只有一方签名通常是无效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需双方共同签字,表明双方对离婚及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仅一方签名的离婚协议,未体现双方的共同意愿,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登记机关会要求双方提交签字的离婚协议,若只有一方签名,可能导致离婚登记无法办理。

 

离婚协议书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二者混合使用是可以的。手写部分如有双方签字确认,打印部分清晰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是有效的。但需注意,协议内容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自愿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法定事项。同时,要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形。最好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对手写和打印部分的效力存在疑问或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总之,只要符合法律要求,手写和打印混合的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被认可的。

离婚协议书只要内容合法、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经过法定程序,纸破一点通常不影响其效力。

 

若协议书在签署过程中无篡改、胁迫等违法情形,只是纸张局部破损,一般可视为形式上的瑕疵,不改变协议的实质内容和法律效力。

 

但如果破损严重导致部分关键条款难以辨认或影响协议的完整性,可能会给后续的婚姻登记或司法程序带来一定麻烦,需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总之,关键在于协议书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
 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