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权如何行使有效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5-04-16 09:56:25
离婚后,合理行使探视权对于维护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孩子之间的情感联系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探视权得到有效实施,双方应基于实际情况协商决定具体的探视时间、地点及方式等细节,并努力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防止因个人情绪问题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在探视安排上难以达成共识,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依法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完整内容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冷静期是当前我国民法体系中针对协议离婚程序所设置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体现了对个人权利尊重的同时也兼顾了社会稳定和谐的价值追求。
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完整内容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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