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刑事辩护 > 正文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2-07-25 16:17:54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出现中止审理情形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审理的。

  对于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只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