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律师咨询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虎门律师 > 刑事辩护 > 正文

刑事案件立案可以撤销吗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3-02-17 20:19:37

刑事案件立案可以撤销的,但是必须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可以申请保释,但是需要满足保释条件,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

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虎门律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