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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拘传票拒绝出席怎么办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6-06 21:01:28

关于接获传票而未出庭的处理方法如下:

(1)拘传至法庭,这是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强制被告人出席审判的权利性措施,其司法适用于必须亲自出席审理的被告;

(2)采纳撤诉权态势,撤诉所针对的对象主要为提起诉讼的原告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无充分理由拒绝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擅自离场,则可视为撤诉处理;

(3)缺席判决,对于传票的送达问题,并不存在无法接收的情况。

即便无法找到被传唤者,法院亦有权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待一定期限届满后,即视为已收到传票。

关于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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