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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后的程序有哪些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7-29 17:03:32

 批准逮捕后的程序如下:
公安机关在逮捕后,需要继续进行刑事侦查,并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批捕后当事人不能随意撤诉。因为逮捕通常是基于调查需要,且案件尚未进入法院阶段,不存在起诉、撤诉的说法。只有当公安侦查结束后再经过检察院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才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撤诉。例如,如果案件的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被证明无罪,检察院可能会决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此外,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后起诉是否会通知家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如果逮捕后公安机关还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然后会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时间,然后送法院审判。在公诉案件中,法院公开审理、公开审判时,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如果有律师参加辩护的,法院应该在开庭前通知律师。如果被告人属于未成年人,法院在审理、审判时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在场。
因此,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不会通知家属,但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能会通知律师和法定代理人,而不是直接通知家人。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和程序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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