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9-10 13:38: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会超过14天,但若遇特殊情形,最长可延期至37天。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案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在普通案件中,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东莞虎门律师、东莞虎门刑事律师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案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在普通案件中,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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