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久提请逮捕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4-09-23 15:23:48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四日。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拘留者应在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日。但对于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显著延长至三十日,以确保案件得到充分调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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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拘留者应在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至四日。但对于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显著延长至三十日,以确保案件得到充分调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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