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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有什么权利

作者 cc 浏览 发布时间 2020-03-05 16: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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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第六章注销登记第四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说到公司法人通常情况下就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是由具体的一个人来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然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权利。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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